1、结婚以前男方首付离婚归哪个
结婚以前男方付房地产首付,离婚时房地产归属复杂。结婚以后双方一同还贷,房地产归男方,男方要给女方一同还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的补偿。若结婚以前或结婚以后有房地产归属书面协议或约定,按约定处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结婚以前签订不动产交易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依前款规定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结婚以前女方买的房屋有贷款算一同财产吗
若在结婚以前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地产并在结婚以后偿还贷款,除非有明确的婚内财产协议规定,不然在这样的情况下意味着偿还贷款及其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一同财产,一旦婚姻关系破裂,这部分财产便需进行分配。
然而,若夫妻双方签署了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那样若结婚以后的贷款是用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则该处房地产大概被断定为其本人的个人财产。请注意,个人财产并不因结婚仪式的延续而改变其性质,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结婚以前签订不动产交易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依前款规定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结婚以前女方买的房屋离婚会进行分割吗
针对结婚以前房地产中添加女人名字后离婚的财产分配事宜,大家给出以下详细的解答:
第一,若双方对于房地产的分配事宜可以达成协议,应根据既定的一同意愿来进行房地产的分割,明确各占的比率分配。
第二,如若商谈无果,应当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夫妻双方的实质境况,合理判定房地产的分配比率,以达到公正公平的裁决结果。
第三,对于结婚以前一次性付款购入的房地产,原则上应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任何的分割处置。
然而,若结婚以后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增添了他们的名字,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此举被视为向配偶的赠予行为,因此需将房地产的一半所有权交割给他们。
第四,若在结婚以前购房过程中有涉及到与爸爸妈妈的资金周转问题,即购房款项源于爸爸妈妈的借款,即使在结婚以后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添加了他们的名字,也需要先行偿还爸爸妈妈的借款,然后就剩余的房地产价值对半分配给他们。
至于与爸爸妈妈的借款关系,需要经过充分的证据可以证实其存在与否,比如结婚以前是不是已向他们透露该项借款、结婚以后是不是有讨论过此事、是不是存有书面的借据等要有充足的凭证来支撑其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结婚以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地产,在离婚时的归属需要综合多种原因来确定。假如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还贷,一般法院会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一同还贷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假如双方有关于房地产归属的书面约定,则根据约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