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成本承担方法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成本的支付责任在于败诉方。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为确保诉讼程序愈加公正、合理,法院将依据个案的具体事实状况来断定双方应一同承担诉讼成本的比率。假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原告诉求撤销诉讼请求,关于诉讼成本的支付责任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商定,若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最后决定权归属法院。总的来讲,离婚诉讼成本的负担分配遵循着公允与合理相结合的原则。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成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2、离婚诉讼费如何算怎么收费
在离婚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诉讼成本的收取标准总是会因案件的具体状况而产生差异。若该案不牵涉到任何形式的财产划分问题,那样案件中所应出货的诉讼成本一般仅需每件缴纳50元至上百元之间即可,然而,若涉及到了财产分割事宜,且涉案财产总价值未超越20万元的范围内,则不需要额外支付任何成本,但当财产总额超出20万元后,超出额度的部分将需根据0.5%的比率缴纳相应的诉讼成本。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根据下列比率分段累计交纳:
1.低于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2.5%交纳;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根据2%交纳;
4.超越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根据1.5%交纳;
5.超越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
6.超越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根据0.9%交纳;
7.超越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根据0.8%交纳;
8.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7%交纳;
9.超越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6%交纳;
10.超越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2.侵害名字权、名字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与别的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常识产权民事案件,没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存在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根据财产案件的规范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质状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拟定具体交纳标准。
3、离婚诉讼费哪方承担责任最大
离婚诉讼案的诉讼成本,大多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决定。若一方因紧急过错致婚姻破裂,或提出无理请求致成本大增,可能多担责任,但并不是绝对,还需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情况等有关原因。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成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离婚诉讼成本的承担方法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但在实质状况中,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双方分担诉讼成本的比率。假如双方调解结案或者原告撤诉,诉讼成本的负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决定。总体来讲,离婚诉讼成本的分担遵循公平适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