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中,平台对此次事件作出了回话和辩解。
第一,平台觉得上门修理空调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022年7月5日,因涉讼房子03卧室租客退租,需对03卧室进行退租配置,包含保洁、消杀和修理等。第二,员工晚间修理是小区做核酸期间风险控制致使,员工需在当日完成修理任务又需避开小区封闭管理的时间段,不能不在当日较晚的时间段进行修理。最后,平台觉得双方已结清合同解约款项,平台不需要再支付其他成本。本案中,空调修理职员在晚上11时许进入涉讼房子,已然超出正常适当的上门修理时间,且平台未就该时间点合理公告陈女性。同时,也未能举证证明当时存在紧急状况。一审法院认定陈女性有权解除合同,经核算确认,判决平台所属公司在已返还5,269.55元的基础上,还需向陈女性返还租金等各项成本6,042.6元,并支付违约金3,730元,关于中介费损失2,100元的倡导没合同依据,不予支持。
平台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出租房公共地区是不是是租户的私密空间?
平台称,陈女性的承租范围仅限于02卧室,虽然陈女性可以用公共地区,但公共地区的用法权并未移交给陈女性,且员工上门修理的03卧室不是陈女性的承租范围,因此未对其居住安全构成影响。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觉得
基于合租房的特质,涉案房子02卧室的用法权应由陈女性专用用,公共地区部分的用法权由合租人一同用。陈女性承租涉案房子后,其居住的02卧室是私密空间,房子公共地区部分则是相对私密空间,承租人享有生活安宁、个人隐私等不被侵扰的权利。鉴于此,平台将涉案房子02卧室及公共地区用权一并转移给了陈女性,故平台不再享有随便进入涉案房子的权利。
平台安排的员工在涉诉房子仅有陈女性一人租住、且没有紧急状况下,于不适合的时间点未经陈女性允许擅自进入涉讼房子,对陈女性的居住安全构成了实质威胁。除此之外,平台在陈女性寻求帮助时,未准时予以回话,嗣后也未能给出实质性的整改策略,致使陈女性的信赖基础丧失。陈女性以房子出租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缘由影响乙方居住安全”倡导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权利,合法有据。因此陈女性需要违约方即平台承担违约责任符合合同约定。
一审法院依据陈女性实质居住用时间及对应承担的成本,在对平台已返还部分成本予以扣除的基础上,认定平台尚需向陈女性返还押金、租金、服务费等成本金额,亦无不当。
综上所述,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保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