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法律规定,当双方仅订立婚约关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当事人应当返还彩礼;当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原则上不需要返还彩礼。但假如存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未一同生活或者结婚以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倡导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
(三)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