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签了保密协议,没赔偿是不是生效
公司签了保密协议,即便没赔偿条约,该协议在满足肯定条件下仍然是生效的。
要明确的是,保密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完全取决于是不是有赔偿条约。签了没保密费补偿的保密协议,只须满足下列条件,即为有效:
1.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签订协议的双方都是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主体;
2.行为人意思表示需真实,即双方在签订协议时都是自愿且没遭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法的影响;
3.保密协议的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可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4.还需满足法定其他有效条件,如协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拥有上述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同时,该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使用书面形式,而保密协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因此,即便没赔偿条约,只须保密协议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视为有效。
2、保密协议泄露的后果
当事人签了保密协议后,假如泄露了保密信息,将需要承担协议里签订的违约责任。这种违约责任可能包含经济赔偿、声誉损失等。
1.假如泄密行为给用人单位导致了紧急损失,泄密一方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更为紧急的是,假如泄露的是涉及国家级机密的信息,泄密方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2.对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职员来讲,假如泄露了保密信息,还可能面临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这类职员一般包含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职员、高级技术职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员。
3.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
法律快车提醒你,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同的定义。保密协议主如果需要职员守旧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预防其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不正当目的。
1.竞业限制则主如果限制职员在辞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从事与外贸原单位有角逐关系的业务或到与外贸原单位有角逐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
2.虽然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都涉及到对职员行为的限制,但它们的侧重点和约束范围是不一样的。
3.保密协议更侧重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则更侧重于预防职员辞职后借助所学会的商业秘密损害外贸原单位的利益。
4.竞业限制协议一般需要支付肯定的经济补偿金给职员,以弥补其因遭到竞业限制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而保密协议则未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保密协议即便没赔偿条约,在满足肯定条件下仍然是有效的。而泄露保密信息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可能的法律责任。